眉山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980361374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交通资讯
事故鉴定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案例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律师文集
交通资讯
事故鉴定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案例
酒后驾车
交通知识
事故认定
交通法规
交通安全
事故诉讼
事故赔偿
事故处理
事故索赔
最新文章
【车辆购置税怎么算】20
2019年交通事故鉴定时
2019年交通事故伤残鉴
2019年进行交通事故鉴
2019年交通事故伤残鉴
如何办理异地结婚证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亡负什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怎么样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事故案例
搭车人命丧车祸 司机赔偿
2018年7月4日
眉山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http://www.hfapvhfls.cn/
殷某驾驶父亲的汽车为他人运送冰箱,不料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两名同乘人死亡,死者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司机和车主父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殷某死者父母人民币33万余元,其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4年12月26日晚,殷某受陈某之托,驾驶父亲的汽车从上海出发为陈某运送冰箱到浙江湖州,途经318国道吴江段内时发生车祸,导致车内两名同乘人当场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殷某对该起事故由负全责。事发,后车主殷某的父亲给付死者之一惠某的父母人民币2.5万元。2005年1月26日,惠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殷家父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委托殷某运送冰箱的陈某赔偿18万余元,司机殷某负连带责任,殷父作为车主对儿子所承担的赔偿款负连带责任。陈某与惠某的父母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惠某的死亡系殷某违章驾驶车辆所致,殷某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冰箱所有人陈某还认为,惠某是受殷某的邀请才搭乘汽车,与自己委托殷运送冰箱的行为无关,殷违章驾驶车辆发生车祸也与陈某的托运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故陈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死者惠某的搭乘行为系受肇事司机殷某邀请。可见,惠某的死亡与托运行为无关,陈某作为冰箱所有人不应承担责任。司机殷某的肇事责任已由公安部门认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殷某赔偿死者父母人民币33万余元。车主殷父对机动车负有管理义务,故应对司机殷某承担的赔偿款负连带责任。
文章来源:
眉山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律师:
周国锋
[眉山]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apvhfls.cn/art/view.asp?id=918668360590
[复制链接]
周国锋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彭山区地税局深入扶贫村走访慰问
2.仁寿县局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好“契税新政”
3.青神地税开出首张“金税三期”系统税票
4.市局二分局与经开区国税局联合举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学堂
5.轿车失控冲向赶集人群撞死1人 肇事司机竟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