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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诉讼
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2016年11月13日
眉山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http://www.hfapvhfls.cn/
导读: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本文根据民法的相关知识,为你解释了事故诉讼是否有实效限制的知识。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文章来源:
眉山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律师:
周国锋
[眉山]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apvhfls.cn/art/view.asp?id=86638397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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